额度 【公告与通知】关于调整部分品种套期保值持仓额度申请及可用方式的公告 〔2023〕37号根据《郑州商品交易所套期金融资产管理办法》第六条、第十八条规定,经研究重新考虑,修改菜油、菜粕、大米、硅铁、锰硅、玻璃、纯碱家养适用按家养方式将核发一般同月底套期金融资产持仓 2024-01-31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